为进一步满足我省优秀运动队,特别是驻济外训练单位运动员文化学习需要,充分发挥山东省运动员文化教育远程教学管理系统作用(以下简称:远程教学平台),本着“谁管理,谁负责”原则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(试行)。
一、训练单位职责
1.训练单位对运动员文化学习负主要管理责任,应当将运动员文化学习情况纳入队伍管理;
2.加强运动员学习管理,明确一名中心班子成员主抓运动员文化学习工作;
3.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运动员文化学习(远程学习)工作,负责组织管理学习计划的制定、实施、线上学习报名、学习信息汇总上报、队员日常学习管理、远程直播对接等具体工作;
4.督促报名参学运动员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在线学习。如因训练、比赛导致学习进度缓慢的,督促其在学期终了后1个月内补齐,并完成有关测试;
5.加强对运动员学生教育管理,杜绝在视频评论区闲聊、发布不符合运动员身份的不当言论。如出现应该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,严重的取消其在线学习资格;
6.已报名参学的学生中,如运动员已停训离队,应及时告知省体育训练中心,作退学处理。
7.根据本单位训练、参赛等实际情况,将集中组织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,确保落实教学计划,提升学习质量,提高运动员学习成绩。
二、考核管理
1.定期通报各单位运动员参学比。参学比大于等于85%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;参学比不足50%的,予以通报提醒。
2.对于参学比达90%且学生人均课程完成率在80%以上的单位,报请局领导,颁发“远程教学示范点”奖牌。
3.对于参学比低于30%的单位,暂停其使用远程教学平台资格。
三、有关要求
1.认真组织,高度负责。训练单位应认真梳理本单位适龄运动员情况,扎实组织参与远程学习,实现“应学尽学”;
2.严格管理,规范行为。训练单位应抓好运动员日常管理,配合训练中心用好远程教学平台,发挥好在线教学优势;
3.创造条件,满足需求。训练单位应为运动员参加远程学习提供必备的网络学习环境,为运动员提供学习便利。